职能介绍

    承担本市交通基础设施的行政管理工作;起草交通基础设施养护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的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路政的具体管理工作;承担路政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运行中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其他突发事件中设计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参与交通基础设施防洪救灾有关工作;负责道路规费的管理工作;承担行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