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
各公路建设从业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健全本市公路建设诚信体系,根据我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公路建设信用信息系统信用等级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见附件,以下简称《细则》),决定开展本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2009年度信用业绩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业绩材料的审核范围
纳入到信用信息系统内的公路施工、监理单位的2009年度参与本市和外省公路建设市场行为记录,具体项目参考《细则》中Q3、Q4积分项。
二、信用业绩材料的审核时间安排
2010年1月8日-2010年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三、信用业绩材料的审核地点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建设处(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711、714房间)。
四、信用业绩材料的报审要求
(一)各从业单位提供涉及到本单位的2009年度的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通报、处罚材料以及工程获奖证书及所涉及项目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一份原件一份扫描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扫描件存档。
(二)各从业单位应如实提供所受奖励和通报、处罚材料,如发现有隐瞒或造假行为,在信用信息系统中另行给予扣分直至信用等级降一级别的处罚。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审核时间申报材料,过时不补,审核结束后,信用信息系统将根据各从业单位提供的信用业绩证明材料予以各单位信用积分更新。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吕杰、李国伟;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11、6714)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