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路政局文件
京路管发〔2008〕37号
关于发布实施《北京市市、县级公路
废弃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分局:
为加强我市公路的管理,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北京市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路管理实际,制定了《北京市市、县级公路废弃管理规定》,现予发布。
请各分局严格按照《北京市市、县级公路废弃管理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公路 管理规定 通知
抄送:姜帆、吴天宝、方平、孙中阁、李荣均、道路建设处、公路养护处、财务处、道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北京市路政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