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路政局文件

京路管发〔2008〕37

关于发布实施《北京市市、县级公路

废弃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分局:

为加强我市公路的管理,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北京市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路管理实际,制定了《北京市市、县级公路废弃管理规定》,现予发布。

请各分局严格按照《北京市市、县级公路废弃管理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00八年一月十五

主题词:公路 管理规定 通知

抄送:姜帆、吴天宝、方平、孙中阁、李荣均、道路建设处、公路养护处、财务处、道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北京市路政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5日印发